广东在交通基建等八大领域推广PPP模式

    8月29日,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联合发布《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旨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财政投融资机制,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供给,改革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和投入方式。

    据南方日报消息,意见鼓励各地政府结合本地区公共服务需要,兼顾资源有效配置及项目合理布局,加强政策引导,积极推广运用PPP模式,增强公共产品供给能力。重点关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水利工程、市政公用设施、农业设施、社会事业、生态环境保护、保障性安居工程,以及其他政府有责任提供并适宜市场化运作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
    意见强调,各地要保证社会资本获得长期稳定的合理收益。各地政府应综合考虑建设运营成本、项目风险、财政支出等因素,通过特许经营权、合理定价、财政补贴等事先公开的收益约定规则保证收益。对项目收入不能覆盖成本和合理收益的,可通过政府付费等方式给予适当补贴。不过,在保证收益的同时,实施意见也强调,各地政府要减少不必要的负担。
    值得注意的是,在政策的落实保障措施上,除推广实施、机制管理、审核流程、项目发展环境等方面外,实施意见还鼓励各地政府完善财政扶持措施。其提出,各地政府可根据自身财力状况设立PPP融资支持基金、对PPP项目前期费用给予适当补贴,对项目融资适当给予贴息,依据绩效评价结果给予适当奖励。